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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科工作流程

时间:2013-10-22 14:43来源:未知 作者:ytdxhr 点击:
一、教师资格认定 1. 组织教师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 1.1 7 月份统计各单位新引进教师、其它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人员 1.2 7 月份将参加本年度高校
一、教师资格认定
1.组织教师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
1.1 7月份统计各单位新引进教师、其它未参加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人员
1.2 7月份将参加本年度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人员信息报山东省高校教师培训中心烟台分中心
1.3 8月份组织和管理我校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的老师参训
1.4 10月份组织参加高校教师资格岗前培训和需要补考的往年参训的老师进行考试;
1.5 12月份山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为参训合格的老师办理“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领回学校后由各单位统一领取。
2. 组织实施高校教师资格认定:
2.1 4月份指导各教学单位组成专业评议组,对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的申请人员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
2.2 指导各教学单位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做出鉴定。
2.3 组织申请人到指定标准的医院体检。
2.4 对各教学单位初审申请资格合格人员的材料进行审查。
2.5 在上级有关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山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进行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做出认定结论。
2.6 7月份山东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为认定合格老师办理《教师资格证书》,领回学校后由各单位统一领取。
1.12月份根据各学院(部)的在岗人员数量和各学院(部)教学工作开展情况编制学校年度教师进修计划。
2.根据申请人所在单位该年度脱产进修指标、学科建设发展和个人培养方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进修申请信息,并报学校备案;
4. 受理各进修单位或学校所要求的证明、申请、协议,以及档案影印等工作;
5. 同在职进修人员签署在职进修协议(学校、学院和本人三方协议);
6. 受理对未能按照协议按时结束进修人员的延期申请;
7. 根据个人进修协议为持有毕业或进修合格等的进修人员,办理学费报销、科研启动费开具、工资调整等事宜。
1. 审核对外聘教师的申报
2.对用人单位外聘教师申请进行审核。
3.汇总外聘教师申请表,呈报校领导审批。
4.校领导批准后,人事处会同用人单位办理外聘教师的聘任手续并备案。
1. 根据申报资格条件,审核各单位拟聘任的名誉教授、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的材料:
2. 指导申请单位组织同行专家对拟聘人选的学术水平、学术声望以及与学校可能的合作与贡献进行评议,提出同行专家评议意见;
3.审核受聘人员的个人简历、相关证书复印件及主要业绩等材料,并提出拟聘意见,经后,报学校审批;
4.颁发聘书。
1. 制定教师年度考核办法,每年定期部署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2. 下发年度考核通知,明确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及要求;
3.参加考核人根据规定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结合岗位聘任时约定的岗位职责逐条自我总结;
4. 指导各单位对所有参加考核人进行述职;
5. 指导各单位考核组织对被考核人履行职责情况做出评价;对拟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名单公示;
6. 汇总各单位考核结果,装入人事档案。
(责任编辑:烟台大学-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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